1.負責部門管理流程、工作標準及操作規范的建立、完善和執行,編制本部門業務規劃、工作計劃,并組織實施;
2.明確重點秩序目標,安排當日工作,講評值班狀況,做好值班記錄。經常巡查各崗位執勤狀況,準時糾正違紀違章,儀表儀容不整現象;
3.熟識消防器材的使用、維護及性能,把握秩序專業技能。對本班人員崗位分工明確,責任清晰,并把握所屬人員工作狀況;
4.負責制定和完善秩序人員安全服務方案,并組織監管秩序培訓工作的落實;
5.負責組織各種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。
二、任職要求:
1.大專及以上學歷,年齡40歲以內,退伍軍人優先;
2.3年以上物業管理經驗,2年以上秩序主管同等崗位工作經驗;
3.熟識物業管理、消防、治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;
4.具備較強點的應變與危機處理能力;
5.擅長思想教育工作,有團結、激勵團隊的能力;
6.工作認真負責,有一定的抗壓能力。
